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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17 17:0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7-17       报名截止:2022-07-31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2年7月22日前取得。
定向、委培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上述政策的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等审查阶段,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331人,详见《2022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2日9:00-7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22日11:00-7月24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7月25日9:00-7月26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所填报的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次招聘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确认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的,要在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为40元/人。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网上初审后,先网上缴费,并于7月23日9:00—16:00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笔试费,具体要求见附件2。
5.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2年7月30日上午9:00至8月2日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二)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2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
本次考试各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法,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和学科知识两部分。
笔试时间:2022年8月2日上午9:00—11:0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确定面试人选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没有笔试合格人员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须在通知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
复审材料包括:
①《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直接打印,本人签字确认)。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还未取得学历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有效学历为非全日制教育的应聘人员,须提供高中阶段和大学阶段的学历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④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⑤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受到疫情影响的应聘人员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⑥被用人单位聘(录)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录)用单位同意,并提交现聘(录)用单位盖章的《同意应聘及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应聘者本人自行处理与现聘(录)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事宜。
⑦应聘B类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交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现任教学校(不含培训机构)或人力资源公司的聘用(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
⑧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非个人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可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择业期内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书面未就业承诺书(式样见附件4)。
⑨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报考的,需提交《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表》。
⑩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6)。
复审材料按上述排号顺序装订,其中①⑥⑩直接装订原件,其他材料装订复印件。如有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未在通知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缴面试费70元/人。
(四)面试
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技能考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他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技能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见面试通知书。
技能考试和试讲均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由社会监督员监督,成绩现场公布。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幼儿园教师岗位按照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中:技能考试占30%、试讲占30%)的比例,其他岗位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即试讲)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果试讲成绩也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试讲,该试讲成绩为考生的最终试讲成绩。
面试全部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及成绩。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按照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进行。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调查处理,并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须在聘用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五年,违约者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责任。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发布。
八、其他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